《论坛荣誉奖励办法》
一、本规定经过版主区版主集体讨论,并经过公开征求论坛会员意见,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二、本规定实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会员,遵守论坛制度,积极参与论坛活动,并奖励那些在论坛建设与发展方面做出贡献的会员、以及为论坛健康发展辛苦努力,做出劳动付出的会员,为论坛,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敏才智,积极为会员服务的会员。
三、贵宾头衔的授予标准,及办法:
1、本论坛会员,获得过浙江省内重大垂钓赛事个人前十名、国内重大赛事个人前二十名的选手,又能在本论坛积极参与活动的会员。(浙江省内重大赛事是指,由浙江省钓协组织的全省运动会、届赛,国内重大赛事是指,由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指导中心组织的比赛,如,全国垂钓锦标赛、全国城市运动会、农民运动会等)。可以申请贵宾头衔,或者由论坛直接授予其论坛贵宾头衔。
2、在垂钓理论研究方面有一定知名度,在国内外垂钓专业论坛发表以垂钓理论、实践为内容的文章主题,并且在本论坛注册六个月以上、能热心为本论坛会员提供技术指导的。经版主提名,会员投票认可,或者论坛直接授予贵宾头衔。
3、在国内垂钓杂志发表各种垂钓文章,爱好垂钓理论研究,并且在本论坛获得精华主题超过十个以上的会员。可以向所在地版块版主申请,或者由论坛直接授予贵宾头衔。
4、会员以物质、资金等形式支持论坛发展,并参与本论坛活动的,论坛授予其贵宾头衔。
5、拥有浙江省钓鱼协会会员资格,并且担任县市级以上钓鱼协会秘书长以上职务,或者具有垂钓比赛中高级裁判任职资格的会员。经个人申请,论坛审核,即可授予论坛贵宾头衔。
四、论坛勋章授予标准及办法
1、注册时间满三年、个人积分达到10000以上、精华主题满五十个,或者注册时间满两年、个人积分在6000分以上、精华主题满八十个以上的会员,或者个人积分不足6000分,精华主题满一百的会员,经个人申请、版主推荐、会员投票确认,论坛批准,可授予论坛金质勋章。
2、个人积分达到8000分以上、精华主题四十个以上的会员,或者个人积分6000以上、精华主题五十个以上,或者个人积分15000分以上、精华主题满三十个,经个人申请,版主提名,会员投票,论坛可以授予银质勋章。
3、个人积分满8000以上、精华主题在二十个以上的会员,或者个人积分15000分以上,精华主题十五个以上的会员,经个人申请,版主提名,会员投票确认,可授予铜质勋章。
4、在论坛担任版主满两年,为论坛服务,因故退出论坛任职的,论坛可以授予银质勋章。担任版主满三年,因故退出论坛任职的,可授予金质勋章。
5、注册时间满三年,表现特别突出的会员。如,积极发主题、积极跟贴,积极为会员垂钓活动提供便利,积极提出有利于论坛建设的建议和意见,或者在垂钓活动中,讲究文明垂钓,表现出垂钓人良好风范的。以及会员以个人的行为,为论坛赢得荣誉的等等。经所在版面版主提名,会员投票,经论坛审核通过,可以授予铜质勋章,本项奖励不受其他条件约束,各版块每年一个指标。
6、在任版主如果符合前款1、2、3、4条所列条件的,可授予相应等级的勋章。
7、注册时间满两年、论坛积分6000分以上,精华主题满一百个的会员,论坛在授予金质勋章的同时,另授予论坛杰出贡献勋章。
8、经版主提名,或者推荐,进行授勋章资格确认的会员投票时,按照投票当月内,光顾版面会员人数的百分之五十认定。但最低赞成票不得低于当月光顾本版面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9、当会员由最低等级勋章,改授予高一等级勋章时,低一级的勋章自动取消。
10、本办法自生效之日起,论坛会员已经获得的积分、精华主题数量一律有效,累计纳入授予勋章的衡量基数。
五、权限和待遇
1、贵宾的权限仅次于版主。
2、授予金质勋章的会员权限等同于贵宾。
3、授予银质、铜质勋章的会员在发贴权限上不同于一般会员。
六、授予头衔与勋章的撤消
被授予头衔、勋章的会员严重违反论坛规定的,论坛认为保留头衔、勋章不利于论坛利益的,可以撤消其头衔与授勋。
七、本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以后,并且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修改与完善。
2008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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